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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3
2022-04-2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2021年第20号公告,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本课程主要讲解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操的第五部分内容:主报表如何填列。 课程适宜对象:企业财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