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0
¥ 24
¥ 120
¥ 260
¥ 75
2022-05-27
2022-02-18
2021-10-20
2021-10-14
本课程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中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特征,补充规定从新增一级科目及其使用说明、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明细的设置、对报表及编制说明的补充、行业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会计处理四个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进行适当的补充;衔接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进行规范。 本课程适宜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