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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发布。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可能孤立地去运用某一项准则或者某几项准则,因此在审计准则的学习过程中,既需要学习各个独立的准则,又需要通过流程将互有联系的准则贯穿在一起,为实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由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晓慧教授主讲的《鉴证业务的实务流程及其风险控制研究》以鉴证业务为主要内容,介绍了多个审计准则。讲座首先根据执业准则体系介绍了注册会计师可以承接的业务,结合实务,阐述了鉴证业务、相关服务业务的含义;接着结合鉴证业务的执业实际,介绍了鉴证业务工作流程中的相关准则规定;最后一部分从三个不同的角度介绍了鉴证业务报告,并在结束之时提请广大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地选择合理的鉴证业务报告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