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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课程主要内容:本课程针对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根据医院的行业特征,补充规定从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明细科目的设置、对报表及编制说明的补充、行业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会计处理、成本报表四个方面,对医院会计核算进行适当的补充;衔接规定对医院如何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进行规范。 课程适宜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