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2021年第20号公告,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本课程主要讲解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实操的第二部分内容:销项表如何填列。 课程适宜对象:企业财税人员
注册税务师
职业经历:20年税务系统税政、稽查部门工作经历,曾获某省税务系统业务能手称号,线上线下多次传授税收政策分析与风险应对课程,在中国税务报等多家媒体官媒发表理论文章。